来源:医药慧
据公众号“药蛋蛋”爆料,一医药代表把公司举报了!
举报信内容中显示:公司一直让医药代表引导医生超出适应症使用,让医生和病人沟通夸大病情严重性,直至达到医保报销的标准。
这就导致些轻度患者在后期无法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每年都有任务让业务员收集DKD及血透病人的信息,以100元每例病人/两次开药来刺激医生让依从性较高的患者额外服用xxx,增大销量的同时获取患者隐私建立公司病人大数据库并利用这些数据为公司开设网络医院。
并在原有每盒10%~15%的临床费基础上再给医生约10%的费用。xxx产品中标价72.1元,将公司这些费用折算可以给到开药医生每盒18元的费用。
而这家药企被指出是中美HD,举报信中还公开了统方数据,不仅公开叫嚣企业,还要把医院也一起拉下水,据悉这家医院也是当地的龙头医院,事情如果闹大了接受调查,估计又有不少人要被处理。目前写举报信的医药代表已离职。
行业“潜规则”屡禁不止
除了举报信中这类违规销药并收集数据进行网络售卖的,关于买卖统方被查的案例在业内也不少,查询裁判文书网中关于“买卖统方”的刑事案件近两年就有12件。
此前曾有数据统计,2014年至2018年,我国与“统方”有关的刑事案件共196起,涉及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浙江、山东和湖北省为涉“统方”刑事案件最多的省份。
对于此类利用职务之便的违法行为,往往涉及商业贿赂,多以受贿罪认定;而对于医药销售代表购买统方数据的行为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医药电商里,购买线上统方给医生回扣或是像上面举报信中那种,其形式和实质并无区别,都是不合规的。非法获取信息后无论走什么渠道去变现都改变不了违法的本质,希望国家能够好好的清查这些药企的账目。
买卖统方数据早就明令禁止
虽然购买统方数据是行业潜规则,但是针对这个违规行为国家局早就出具文件规范。
2017年2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失信的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同年5月1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医药代表的“三个禁止”:禁止医药代表承担药品销售任务,禁止医药代表私下与医生接触,禁止医疗机构任何人向医药代表、药品生产经营等企业人员提供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2020年4月,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官网公布一则报道《以案为鉴 | 贩卖医药数据,暗做药代》,就曝光了一则医药销售人员的统方牟利案。同期联合9大部门出台了《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严格规范医药代表和医疗卫生人员的“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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