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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中选药品同步降价 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在全国先后落地的同时,各省市对非中选药品也作出了要求,主要包括提高个人自付比例、梯度降价、1.5倍限价等举措。
上海: 6月27日,上海展开了第八批国采未中选药品自愿降价工作。 相关企业如自愿将相应药品采购价调整至同品种药品中选价(含)以下的,将不作为“价高药”提高个人自负比例。在相应品种中选药品的约定采购量完成后,自愿降价的未中选药品将不受优先采购限制和相关考核影响。 有意愿的企业须7月6日前提交自愿降价价格承诺函。
山东: 国采中选非山东省主供及备供企业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挂网;在医保支付方面,价格高于中选药品价格的非中选药品,医保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河北: 按照河北第八批国家带量采购同通用名未中选药品挂网工作要求,未中选原研(参比制剂)、过评药品须以全国最低价申请,未过评仿制药品须以低于中选药品和原研(参比制剂)、过评药品挂网最低价格申请。 7月2日前未完成资质、价格申报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在河北的挂网资格。 山西: 按照山西要求,第八批国采未中选的同通用名同剂型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按照上海梯度降价后的价格在山西挂网供应;已在山西挂网但企业不执行梯度降价的药品,纳入备选药品目录。 重庆: 重庆非主供和非备供的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其他非中选药品按照重庆交易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未过评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按不高于重庆肝素类药品中选价格挂网。
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中选药品的前提下,可适量采购价格适宜的非中选药品,采购的非中选药品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药品。
宁夏:
宁夏的非中选药品价格调整工作也在进行当中,相关企业须于7月3日前完成相关申报 原研药、参比制剂、过评仿制药,按照不高于该企业目前正在执行的全国最低中标(挂网)价格给予挂网,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报调整价格的非中选药品将经公示后予以撤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