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度关注公立医院采购监管 一直以来, 医疗腐败都被当做“看病贵”的重要推手,而解决“看病贵”则是国家重要方针措施。所以,在医改的道路上,国家一直不遗余力的斩断各种医疗腐败利益链。 众所周知,围绕在医疗腐败利益链上的对象,无非就是医院 基建、药品、耗材以及医疗设备采购,而以各类采购项目为首,更是所有医疗腐败的最大根源。 所以,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采取了多项措施, 以破除公立医院各项逐利机制,规范设备采购和资金管理。 此前,关礼等9位代表就针对此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的建议》(以下简称“回复”)。 近期,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了解,国家卫健委正式对该建议进行了答复,再次明确将 进一步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同时严查全国公立医院。 进一步增加政府采购透明度 “回复”明确, 公益性医院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及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自有资金”,均应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公益性医院凡使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 无论资金来源,都应当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一些地方公益性医院在执行中未将使用“自有资金”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是对政策口径理解不准确不到位,属于法律法规执行层面的问题。 并且,各地应加强对公益性医院的政策宣传和指导,督促公益性医院在部门预算编制环节“应编尽编”,从源头上加以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目前,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已全面实施, 2022年1月1日起省级以下各级预算单位将开始实施,实现政府采购意向在全国范围的全面公开。下一步,财政部将结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的修订, 增加采购意向公开等透明度规定,督促各地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规定,进一步促进“阳光采购”。 严查全国公立医院 同时,针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监管”, 国家卫生健康委下达了最新指示: 一、制定加强采购管理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政府采购管理、经济管理、预算管理等综合举措,明确具体任务措施,推动建立政府采购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二、2020年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三年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从严格依法采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等十方面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三、持续督促各地公益性医院所有涉及采购的项目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同时,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各地各单位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 四、突出重点, 开展大型医院巡查。针对行风问题高发、机制建设薄弱的重点区域,2019年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要求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格财务管理。 下一步,财政部将督促指导各地财政部门 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公益性医院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同时,国家卫生健康委也将继续利用医 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大型医院巡查等多种手段,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未来五年,公立医院发展大变革 众所周知,作为长期“以耗养医”“以药养医”的主体, 公立医院本身就缺少降低产品采购价格的动力。但长久以来耗材价格虚高、过度医疗等现实问题,也造成了国家医保控费压力加大、老百姓“看病贵”等问题。 因此 ,提高公立医院政府采购透明度,督促公立医院回归真正的“公益”属性,成为了近年来国家关注的重点之一。为解决这一问题, 国家多部委还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 比如, 今年8月,人社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完善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决定机制。 此前, 国家医保局还下发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为严禁“带金销售”等违规行为,全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也随之而来。 不难发现,自2020年2月以来, 已有10余个有关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全面预算管理、成本核算、职称制度、薪酬制度、价格改革等方面的文件密集出台,最终形成了国家财政部在10月公布的《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 可以预见的是, 未来五年,全国公立医院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巡查、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同时,随着统一招采平台的落地,国家也将不断推动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耗材生产或流通企业直接结算货款,显然,这 将对医院现金带来非常大的影响和冲击,也同样影响所有与之利益相关的“你、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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